精神疾病的防治分为三级。一级预防的目的是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生;二级防治的目的是降低精神疾病的危害,三级防治的目的是减少精神疾病所致的残疾和社会功能损害。
一级预防主要是增强精神疾病的保护因素,减少危险因素。可采取的措施包括改善躯体营养状况、改善住房工作生活条件、增加受教育的机会、减少经济上的不安全感、培养稳定的良好的家庭氛围、加强社区支持网络、避免成瘾物质的危害、防止暴力、进行灾难后心理干预、开展健康教育、发展个人技能等。
二级防治是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控制疾病,降低危害。为此,需要建立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或心理科)为骨干,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或慢性病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
三级防治是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训练,以减少精神残疾和社会功能损害、促进康复、防止疾病复发。为此,需要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疾病康复工作。
海南省安宁医院专家提醒:精神疾病可防可治。
一是要大力提倡优生、优育、优教,积极开展各年龄阶段的心理卫生咨询及行为指导工作,及时纠正儿童行为问题、情绪问题和青少年违纪行为、老年人心理不适应及大中学生的心理卫生问题等。平时采取乐观、开朗、豁达的生活态度,把目标定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适对社会和他人的期望值,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等,均有助于个人保持和促进精神健康。
二是对精神疾病要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争取完全缓解与良好的预后,防止复发。
三是让精神病人参加康复治疗,积极的参与生活自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职业工作能力的康复训练。有条件的要开展社区管理,使病人参加适当劳动,开展一定的文娱活动,接受一定的再教育,促进社会功能恢复,减少精神残疾发生。
四是尊重病人,关爱病人,帮助病人,满足病人合理要求,妥善解决精神病患者和精神残疾者恢复就业或重新就业。
咨询专家:海南省安宁医院防治指导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徐锐
电话:66894579
(小可 黄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