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务厅原厅长李洪波被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洪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洪波,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3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李洪波利用担任海南省水务局局长和水务厅厅长职务便利,在水务系统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名工程项目承建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