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段“江西上饶宝马车女司机踢小孩”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两车主拉扯之际,宝马车女车主竟将对方年幼的小孩一脚踢倒。路口狭小,难免会出现车辆拥挤的情况。就事件本身来说,晚走一步,有何大碍?稍微退让,又岂是懦弱?然而,愤怒中的人,心中没有理智的缰绳。
其实,不管是在公路上,还是在网络上,“路怒”都有驶进心灵的可能。跟帖中无端的谩骂,微博上不负责任的中伤,无不从侧面警示我们:别让愤怒主宰我们的心灵。正如明末清初的一位文人申涵光所言:“怒时光景难看,一发遂不可制,既过思之,殊亦不必;故制怒者当涵养于未怒之先。”要想在“路怒”之时保持理性的克制,还需多点换位思考,三思而后行,更需平时就把问题想深、想透,防“路怒”于未然。(摘编自9月21日《人民日报》)
“家族式腐败”没有其他归途
■ 李思辉
几天前,美国向中国遣返“百名红色通缉人员”名单中的杨进军。他是外逃的“中国第一女巨贪”杨秀珠胞弟。至此,杨家3名腐败分子浮出水面,又一起“家族式腐败”暴露人前。
“家族式腐败”与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并列起来,提示着当前反腐形势的严峻性、继续加大反腐力度的迫切性。根治“家族式腐败”乱象,一方面需要笃定“不认铁帽子王”、不论职务高低,一经发现腐败坚决追查到底的魄力,以及不远万里、不计代价追缉腐败分子的决绝,不断消除腐败存量;另一方面也须扎紧制度的笼子,健全监督机制、形成制衡制度,让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为官不能为所欲为,控制腐败的增量。领导干部自身也要修身正行、管好家人。(摘编自9月21日《湖北日报》)
扶老“罗生门”怎么破
■ 祝建波
老人倒地扶不扶,其实有一个清晰的脉络,即老人跌倒——权益受损——追究责任。跌倒是客观存在,作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老人及其亲属,需要做的是举证。因此,在存在争议且事实不明的情况下,公安部门应当要求受助的一方去法院起诉,也就是说,秉承“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从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才是关键。扶人者没有“自证清白”的必要,自然也不用“人人自危”。尽管法律裁决未必能还原客观事实,但是在法治的框架下,依据法律事实并作出裁决,是一个成熟文明社会应有的准则。(摘编自9月21日《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