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做出全面部署。这对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供销合作社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提高服务能力的必然要求。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农民生活需求加速升级,迫切需要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需要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供销合作社长期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有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有为农服务的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最有条件成为新时期服务“三农”的骨干力量。
近年来,海南供销人锐意改革,创新思路,不断推进各项改革,在构建农村现代物流体系、推进热带农业现代化、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然而,由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供销社还存在着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较松散、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等问题,供销社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供销社改革正当其时、势在必行。
《决定》明确供销合作社的新定位,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人多地少、分散经营是我国基本农情,而发展现代农业最需要农业社会化服务,在这方面,供销社优势很大。同时,加强党对农业农村经济的指导和调控,也迫切需要一支抓得住、用得上的骨干力量,在这方面供销社堪当大任:既能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经营服务,又能较好地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
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宗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面向农业现代化、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繁荣城乡经济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
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有关部门和市县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握改革方向,明确改革任务,落实支持政策,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对于供销合作社推进基层社改造,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农产品流通等重点工作,财政、农业、商务、金融等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指导帮扶,有关部门要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早日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