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位于海口市长堤路南侧、美舍河东边,面积11702.16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本次拍卖出让宗地位于海口市长堤路南侧、美舍河东边,面积11702.162平方米,用途为城填住宅61.2%,批发零售(含住宿餐饮、其他商服)38.8%;城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批发零售(含住宿餐饮、其他商服)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用地容积率为≤4.73,其他规划要求见海规函[2014]910号及《海口市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分图则》中M-10-02的要求。
拍卖起叫价:人民币9356元/平方米。
二、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或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有闲置建设项目用地或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元/平方米。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并按拍卖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26日16:00整(北京时间)。
五、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29448.818万元人民币(含土地竞买保证金10948.54万元,地上建筑物价款18500.278万元。)。
六、资格确认、拍卖时间及地点: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0月28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10月29日16:00整(北京时间)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举办。
七、其它事项:1、本次拍卖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是为解决长堤路改造遗留问题,地上有原项目改造人海南新原兴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建筑物。经评估截止2015年8月31日的价值为18500.278万元(其中经上海千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堤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报告》认定完成工程产值13388.25万元,公司提出合理利润5112.028万元);2、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出让金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十日内付清;3、本次拍卖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交地后须自行完善地上建筑物的规划报建和施工许可手续,3年内按已批准的建设方案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如原项目改造人以外的竞买人竞得,海南新原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土地拍卖成交之日停工。2015年8月底至土地拍卖成交之日海南新原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投入继续由上海千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竞得人按估结果加合理利润直接支付给新原兴公司。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4、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5、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www.ggzy.hi.gov.cn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