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配送试点项目的征集材料包括:物流综合服务园区建设项目、公共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末端网点配送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物流配送数据信息对接共享项目、物流配送标准化建设项目、城市共同配送试点示范项目以及配送模式创新优化项目等8项。
相关项目介绍、征集条件、申报材料、实施方案、相关制度、办法以及项目建设规范,可进入海口市商务局网浏览、下载。拟申报的企业要在2015年10月16日下午5时前将海口市城市配送试点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号南楼1楼海口市商务局服务业办公室。
据了解,海口自2013年被国家商务部列为第二批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城市。“城市共同配送”是指在城市范围内,商贸流通企业、生产加工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通过各种合作方式,对城市多个用户需配送的商品进行统筹安排,通过作业活动的规模化,降低作业成本,提高物流资源的利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