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位于海口会展购物中心东侧的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海口会展购物中心东侧,面积2532.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出让年期为40年。
根据海规函【2015】1945号文确定,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0.886,建筑密度38%,绿地率25%;其他规划设计要求依照(海规函【2015】1945号)文执行。
挂牌起叫价:土地单价5316元/平方米(合354.40万元/亩)。
二、竞买人资格
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2月1日16:00整(北京时间)。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应在报名之前按土地挂牌起始价的100%(1346.3514万元)缴纳保证金。
六、资格确认、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起始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日下午16:00整(北京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2月2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七、其它事项
1、根据市规划局海规函【2015】1945号文要求,因用地形状狭长,单独建设难于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该地块须与西侧“海口会展购物中心装修改造”项目用地整合开发;
2、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若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足以支付的,则自动转为合同定金,余额自动转为出让金;若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则由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五天内缴齐。受让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收取换地权益书;
3、受让人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三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4、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www.ggzy.hi.gov.cn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