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声明
我集团公司在海南省范围内,从来没有授权任何人(包括海南分公司负责人、经营管理责任人)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对外开设对公账户或对外收取业主(或他人)工程款项(或各类款项)或对外借款、赊欠材料、或创设债权债务等。凡有以上情况,我公司不予认可,同时也可以向我司质安、经营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0771-5845813(质安);0771-5846326(经营)
联系人:高先生;刘先生
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