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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2013年白龙溪休闲度假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县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县政府决定,征收位于县百花岭西北角渔业局鱼苗场后鹿杠岭土地285亩,用于新建琼中县2013年白龙溪休闲度假项目。由于该项目用地范围(北:与什金钗经济合作社用地相连,东:与加钗农场用地相连,南:与什通一、二经济合作社用地相连,西:与什金钗经济合作社用地相连)内涉及到多座坟墓的迁葬问题,为不影响下一步工程施工进度,请位于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3日止,速与营根镇征地工作组联系,以便办理相关迁坟补偿手续。如逾期未联系的,将视为无主坟由建设单位作深埋处理。特此公告 联系人:文龙、王素连 86222291(办公室)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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