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没病被医院忽悠做手术,医生的“人性丑陋”随着真相揭开而暴露。虽然事情最终和解了,医院退还女大学生医药费9313元,但这种“忽悠手术”的问题还没有打上句号,对相关责任人问责不能少,不能因为双方签订了协议、达成了谅解,就不追究责任,决不能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式,放任“丑陋”医生坑害病人,更不能漠视医院的监管责任,纵容医生和医院的主观恶意行为。
针对女大学生被忽悠手术的问题,该医院相关负责人竟称“这只是个别现象。”但事实上,该医院问题颇多,今年以来,已被投诉100多起,在所有医院中排名第一,并且该医院已被济南卫计委约谈两次了。“屡约屡坑”,对监管部门而言,这是多么尴尬。这足以说“约谈”式管理不过是挠痒痒,医院负责人及医生并不敬畏。而更让人焦虑的是,在这个医院吃药、住院、手术的“患者”中,还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被“忽悠”而过度检查、过度医疗以及“没病”却“被治病”的。
对于这种行为,不能一再“约谈”,也不能仅仅指望医院“整改”。因为“坑人”的成本太低了,甚至没有——只要退药费,而且,发现的概率又是如此之小,尤其那些“小病”被当成“大病”治的患者,很难察觉到被“丑陋”医生恫吓而过度医疗的事实真相。面对如此隐蔽的利益,这样医院及医生又怎能抵挡得住诱惑呢?
因而,对于此类情况,必须“零容忍”,必须要对涉事医生和医院进行最严厉的惩罚,让医生及医院为“坑人”式看病付出惨重代价,唯有如此,才能产生震慑作用,净化医疗环境。事实上,严惩过度医疗也是保障医保资金安全的需要。试想,如果医生都把“小病”当“大病”治、把“没病”当有病治,又要浪费多少医保资金,浪费多少药品,对“患者”造成多少伤害?可以说,把“没病”当有病治,就是另一种形式的“谋财害命”,这种行为必须除之而后快。
(王甄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