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17件文物瓷器(片)包括宋代建窑黑釉盏3件、宋代龙泉窑青釉刻莲瓣纹罐盖4件等。据海口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所有物件均有不同程度的残缺。目前,该案已移交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海口海关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运和个人邮寄文物出口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旅客携带、托运和个人邮寄文物(含已故现代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出口,必须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钤盖的鉴定标志及文物外销发货票,或文化部指定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许可出口证明查验放行。携运、邮寄文物出口,不向海关申报的,不论是否藏匿,均属走私行为。已向海关申报,但不能交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文物许可出口证明和钤盖的鉴定标志或文物外销发货票的,不准出口,应予退运。目前,该案已移交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