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全面落实省政府稳定菜价“十项措施”,平抑菜价,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一定要把过高菜价降下来”的工作要求,2月6日,省工商局成立专案组,由省工商局局长任组长,挂牌查办,对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立案调查。2月7日,专案组对海口市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开办者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海口市南北蔬菜批发市场49个档口的33家蔬菜批发商进行了集中检查,就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限制同行业充分竞争、内部管理混乱、乱收费、固化利益链条、返利营销等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嫌违法的证据予以暂扣。2016年2月27日,海南省工商局对海口市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开办者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2.45万元,罚款60.865万元的处罚。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南北蔬菜批发市场以后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受到银行和政府部门等38个单位的联合惩戒,面临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群众监督、社会共治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