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学习时报》刊登上官酒瑞署名文章指出:现代社会的政府决策,其首要属性应当是公共性,而公共性又需要建立在社会共识基础之上,需要个体或群体、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这样,决策才能具有回应性、确定性、预期性,促生可信性。相反,政府若“暗箱操作”“一厢情愿”,或出尔反尔、朝令夕改,或简单依靠“体制内输入”进行决策,已很难适应现代政府维护公信力的要求。中国社会已步入了政策“敏感”期,这对政府决策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在政策问题上能最大限度达成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那么以此为基础进行决策,或提出决策议程和原则,就会更有包容性,有助于缓减政府信任与政策合法性焦虑。至少以共识为基础的决策,不会出现舆论“一边倒”,发生全局性、弥漫式的不信任、不支持情形。因此,有必要优化政府决策,推动决策成为一个求同存异、凝聚共识的过程,成为不断建构决策权威、塑造公信力的过程。这首先需要支撑起公平正义的价值“高线”。其次,必须坚守法治“底线”。最后,需要健全政策协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