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武永清作为海南金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一直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恪尽职守地履行职责。现对5月18日海南日报刊载《关于提议召集和主持海南金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通知》答复如下:
一、《通知》违反了海南金轮《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即“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只有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才有权力决定召集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方式及通知时限,联大集团有限公司无权要求公司董事长限时召开临时董事会。二、根据《公司章程》,本人作为董事会召集人,同意并决定召开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一)会议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10:00。(二)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三)议题:1、审议公司坚决要求划归山东省国资委管理的议案;2、审议完善公司股票登记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议案;(四)参加人员:公司全体董事;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职工代表、小股东代表、山东省编办、省委组织部、省纪委领导。
海南金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武永清
201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