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创新形式,积极探索,全面推行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审判质量效率明显提高,亮点纷呈,全省法院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逐渐完善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体系。2012年至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00051件,审结197531件,同比(2008年至2011年)分别上升23.2%和23.25%。
“当前,海南民事案件不仅增量大,而且涉及面广,新类型多,对抗性强,办案难度大,热点难点和疑难问题多。”省高院院长董治良说,全省法院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相关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依法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保障海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海南“多规合一”等重点改革,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推动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干警要深刻认识民事审判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下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两学一做”为主抓手,学用结合,努力提高司法能力;积极弘扬“工匠精神”,增强事业心责任感,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敢于担当,支持拥护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