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日英、莫桂娥不慎遗失金江国用(1998)字第98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座落为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东侧,登记面积96.9平方米,该土地权利人已于2016年5月12日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遗失并声明作废,现向我局申请补办新的土地证,经初步审核,我局决定公告注销金江国用(1998)字第988号土地使用证。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地籍岗(电话:67629320),逾期我局将依法核准登记,补发新的土地使用证,原证作废。
澄迈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