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流浪者”身份不实,但其背后的网友热议依然值得深思。网友潜意识里所要表达的正是对流浪人员及其阅读权的歧视,而这种歧视发生的地点正是寓意文化开放、包容的图书馆里,在精神文化的高地里精神矮化的丑陋思想才是最值得批判的。馆方的“开放、平等”的回应值得肯定,其实类似的争议言论已经多次发生,杭州市图书馆馆长褚树青在2009年的一句回应“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曾风行网络,更被业内人士奉为圭臬。而在此之前,杭州市图书馆就开始实行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包括乞丐和拾荒者,图书馆对这些特殊读者的唯一要求,就是把手洗干净再阅读。
乞丐与拾荒者、流浪人员能否进图书馆,这本不该是一个问题。图书馆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免费向公众开放是理所当然的。尤其是我国图书馆的建设维护费用大多来源于国家拨款,图书馆服务于全体公民的意义自不必说,其对全民开放的义务也义不容辞。何况建设公共图书馆的初衷,就在于促使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阅读风尚,服务于精神文明建设。免费、开放、平等等理念,这些都应是图书馆服务于大众阅读的公益性内涵所在。公众有权利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的资源,享受图书馆的服务,乞丐也好、其他职业人士也好,都是读者,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
公共图书馆应当是公众自由穿行的空间,穿行的人群不应因为他们的职业、身份、外貌等不同而享受别样的待遇。图书馆欢迎每一个人,不论长幼贫富,不论肤色种族和国籍……不仅在中国如此,实际上,世界上的绝大多数都是如此践行的。如在欧洲许多国家,公共图书馆大多有一个共同的馆规:不论你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是贵族还是乞丐,都不需要任何证件、任何费用即可进入任何一个图书馆,只有将图书或资料带出图书馆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在美国公共图书馆借书,只需要出示一下有自己姓名和地址的证件即可。除公共图书馆外,很多国家的大学图书馆包括私立大学的图书馆也是免费对公众开放的,与完全社会化的图书馆并无区别。
实际上,图书馆也是最能体现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的地方,正如阿根廷国家图书馆前馆长、著名作家博尔赫斯所言:“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在很多国家,一些公共图书馆正是无家可归者的好去处,图书馆提供免费洗澡的地方,内设空调暖气,避免了流浪人员遭受寒暑煎熬。一所图书馆对流浪人员的态度,大抵就是一个城市对于流浪人员的态度,其包容与否、关怀与否,大抵也能折射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每一个人都有追求知识文化、追求精神信仰的权利,而一个文明的国家则会尽可能地为满足其阅读兴趣和求知欲望创造条件。无论他们是衣衫褴褛,还是蓬头垢面,这并不妨碍他们享有与我们别无二致的权利——作为公民、作为纳税人理应享受到的国家提供的各种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这其中就包括文化服务。甚至对于这种在恶劣条件下依然保持高尚精神追求的人,我们理应肃然起敬,更加尊重才对。
网友的争议,也折射出现实中我们有一些人对这一群体缺乏应有的尊重,而这只能凸显出我们自身的识见肤浅、修养不够和精神贫瘠。无论他是谁,当他进入图书馆阅读时,他就是一位读者,就是图书馆所要服务的对象。在图书馆里,男性读者和女性读者没有区别,残疾读者和健康读者也没有区别,有宗教信仰读者与无宗教信仰读者也没有区别,乞丐、拾荒者、流浪人员与其他读者自然也不该有所区别,因为平等应是不言而喻的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