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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22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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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简化遗体捐献手续,省去公证环节
三亚一老人签署自愿捐献书
  本报三亚6月21日电 (记者孙婧)日前,海南省红十字会采用新的遗体捐献流程,取消了自愿书公证这一手续。三亚市立才农场退休职工雷淑云成为了三亚地区采用新流程后的首个捐献者。6月20日这天,她在自家院子里签署了遗体捐献自愿书。

  记者了解到,此前,海南的遗体捐献基本流程为:捐献人先与省或市县红十字会联系登记造册,然后填写志愿捐献遗体申请,并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其中特别规定,有直系亲属的(父母、配偶、16岁以上子女),须捐献者本人与主要直系亲属前往公证处公证。仅这后一条规定,就挡住了不少出行困难,或直系亲属出现意见分歧的捐献者的脚步。

  立才农场三区部十二队69岁的雷淑云就是其中一个。她从电视新闻中了解遗体捐献对医学研究的意义后,于2015年5月,第一次将自己捐献遗体的想法告诉家人,但除了丈夫支持外,全家其他成员都表示反对。

  因为家人不愿意去公证处办理手续,一年来,雷淑云的心愿迟迟不能实现。但她坚持自己的决定。她曾在遗嘱里写下自己捐献遗体的心愿,还曾因为这和儿子吵过架,“最激烈的一次,她要喝农药以死相逼,让他儿子同意。”雷淑云的亲戚李青松透露。

  从2016年6月6日起,全省各地红会简化遗体捐献手续,省去公证环节,只需捐献者本人填写《中国红十字会遗体捐献自愿书》,去世后,再由直系亲属填写《中国红十字会遗体捐献登记表》并全部签字即可。

  6月20日这天,在丈夫的支持下,雷淑云填表、签字、摁手印,再检查了一遍手中的自愿书,初步完成了对自己身体的安排。“人总是要去世的,还不如捐出来,救人也好,做医学研究也好,都比埋了值得。”雷淑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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