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公司对下列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位于海口市龙华路23-2号大骅商厦西侧1层112#铺面(证号:海房字HK137243号),参考价为265.8578万元,保证金60万元;位于海口市龙华路23-2号大骅商厦西侧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322、323号房共11套(证号分别为:海房字HK137207、137214、137216、137218、137220、137222、137224、137226、137228、137230、137231号),参考价为191.5461万元/整体,保证金50万元;位于海口市群上路88号美舍名家4-106、4-105号两套商铺(证号:海房字HK163361、163362号,共有权证号:海房字HK163361-1、163362-1号),参考价为66.2289万元/套,保证金15万元/套;位于海口市群上路88号美舍名家4-110号商铺(证号:海房字HK163357号),参考价为92.3386万元,保证金30万元。现将第一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16年8月24日10:00;
2、拍卖地点:海口市国贸路13号森堡大厦七楼;
3、标的展示及办理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6年8月23日17:00止,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4、收取保证金时间:2016年8月22日17:00前(以到账为准);
5、收取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0656;
6、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6)海中法拍委字第106号(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7、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0898-66531951、13876755188(谭先生)
法院拍卖监督电话:0898-66700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