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措施》,我省将创新扶贫金融产品。针对贫困户资金需求特点,灵活确定贷款期限,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担保公司担保、联保等多种增信措施,提高贫困户贷款可获得性。探索小额扶贫贴息与互助金统筹使用办法。对于金额在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小额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执行基准利率。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大力发展订单质押、仓单质押和农产品抵质押贷款业务,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等农村产权抵质押业务,加快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抵押登记机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