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市秀英区金福路与金榆路交叉路口东南角的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金福路与金榆路交叉路口东南角,面积26970.4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海规函[2016]1023号文明确26970.48平方米用地属《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701地块范围,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12%,绿地率≥45%,建筑限高120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依照市规划局海规函[2016]1023号文执行。拍卖起叫价为3363.20元/平方米。
二、竞买人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1)在海口市辖区内没有自身原因造成的国有闲置建设用地;(2)在海口市辖区内没有拖欠土地出让金;(3)市、区属国有企业或与其组成的联合体。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 1元/平方米。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并按拍卖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间:2016年9月14 日至2016年9月29日16:00整(北京时间)。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应在报名之前按拍卖起叫价总额的60%缴交竞买保证金。
六、资格确认、拍卖时间及地点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 10月8 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10月9日16:00整(北京时间)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举办。
七、其它注意事项
1、拍卖宗地条件:以土地现状条件拍卖出让;
2、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缴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合同价款,其中成交价总额的10%为合同定金。受让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价款;
3、交地时间及条件:交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按现状条件交地,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缴清凭证及完税证明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4、受让人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5、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www.ggzy.hi.gov.cn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 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