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了切实推动我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省政府金融办会同人行海口中心支行,举办“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业务培训会。培训会上,人民银行总行专家讲解国务院开展“两权”抵押贷款政策精神,并介绍了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省农业厅讲解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抵押登记、流转处置等政策;省国土资源厅介绍了宅基地确权颁证、抵押登记、流转处置等政策;省银监局讲解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经省政府积极申报,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我省东方、屯昌、文昌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授权我省文昌、琼中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形成我省东中西部都有代表性地区的试点格局。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刘国鑫表示,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宽“三农”投融资渠道,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部署。他认为,要做好试点工作,需抓好3项关键性工作:加快推进“两权”确权登记颁证、抵押登记、价值评估;积极创新开发“两权”抵押贷款产品,探索建立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试点地区政府要承担起试点的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