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五部委发布实施意见
“人地挂钩”不得以“三权退出”为条件
  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王立彬)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有关实施意见,各地在实施城镇建设用地“人地挂钩”机制时,要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实施意见指出,按《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要求,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城镇,对于进城落户人口,按人均100平方米标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人均在100-150平方米之间的城镇,按照人均80平方米标准安排;人均超过150平方米的城镇,按照人均50平方米标准安排。超大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因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脱贫攻坚进行时 特别报道
   第004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5版:琼崖儿女长征路
   第006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7版:深读时政观察
   第008版:评论 专题
   第009版:三沙新闻
   第010版:关注陵水大里全域旅游
   第011版:海南新闻社会
   第012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3版:中国新闻
   第014版:中国新闻法制
   第015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6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7版:娱乐新闻综合
   第018版:教育周刊
   第019版:教育周刊
   第020版:汽车周刊
七条路径破解难题
“人地挂钩”不得以“三权退出”为条件
2016中国人权蓝皮书发布
东北特钢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浙江温州4间民房倒塌
拒绝“僵尸企业”不当“免费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