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岛华庭1#楼14-25层,2、3#楼已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请符合交房条件的业主于2016年12月10日前,携带身份证、合同原件以及应缴纳的有关费用来我公司售楼处办理交房手续(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由业主自行向指定单位缴纳),逾期则按视为已办理房产交付手续。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898-66668822。
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