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士林指出:城市的形成离不开“集聚”,但过度“集聚”又会导致城市解体。这在深层次上表明,“集聚”只是城市总体规律中的一部分,与城市“集中”本质和规律相对立的,还应有另一个指导城市规划的理念,这就是“分散”。从古代思想家对城市文明的批判、对回归自然和田园牧歌生活的肯定,到如今西方城市规划学者提出的“分散主义”,一直在提醒人们:如果只看到“集中”而无视“分散”,就不会完整认识和把握城市的本质和规律。我们今天的城市建设实践,也恰恰证明:“只强调集中”是会出大问题的。 从未来发展来看,为应对城市化的复杂性和“城市病”挑战,我们需要建立更灵活、更富弹性的城市规划理论,“该集聚时集聚,该分散时分散”。至于具体以哪一方面为主,应结合国情、区域发展实际和城市建设的具体需要。
“过度的分散”与“过度的集中”都不是城市理想的空间形态。但在“城市病”集中爆发的大背景下,适时放弃以集聚、集中、极化、中心化为目标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理念,更多考虑人口、资源的多点、多线、多面式的布局,对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摘编自12月13日《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