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两个责任”清单,强化纪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8个单位的纪委书记参加“两个责任”在线访谈工作,开展述廉述职评议活动
本报海口1月4日讯 (记者刘操 通讯员纪先宁)“会山镇纪委对市纪委交办信访件,未启动初核程序,也没有找相关人员调查了解,逾期未报告办理结果,琼海市纪委对时任的镇纪委书记王家权和新任的镇纪委书记崔更川、监察室主任黄黎明进行诫勉谈话,全市通报批评。” 像这样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2016年,琼海市纪委共曝光过2起4人。
近年来,琼海市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纪检监察干部红脸出汗。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严管厚爱,严防“灯下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不护短不遮丑,对触碰纪律底线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查处、决不手软。”琼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瑞新说。
2016年2月,大路镇纪委书记李志敏,完成下乡工作后直接驾驶镇纪委公车到大路镇蔗园坡村委会周汝君家赴宴,并收受红包50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正人先正己,细化“两个责任”清单,强化纪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8个单位的纪委书记参加“两个责任”在线访谈工作,开展述廉述职评议活动。每年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量化考核,排名靠后的第一年约谈,第二年通报,第三年建议组织处理调整岗位,较好地实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有效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