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将全面推进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年内重点单位和60%的街道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地级以上城市5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成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年内完成全省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不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