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明确,家访制度实行“分级家访”模式,由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定位家访各班子成员和随机家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县纪委班子成员家访分管部门负责人和室组干部;县纪委分管领导和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负责人家访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家访镇纪委委员和监察员。
澄迈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与纪检干部及其家属面对面的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及家庭生活情况,可对纪检监察干部家庭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及时帮助其排忧解难;对家访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警示提醒,从而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8小时以外”的盲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