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及安全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 并提供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4.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和商业信誉;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省级以上涉水卫生许可证或批件;6.投标人须提供药品样品;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参加公开招标的单位于2017年3月6日17:30(北京时间)前报名。报名地点:海南省儋州市南丰镇头佑管区那麻村 海南儋州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楼行政人事部。
联系人:林工 手机:联系电话:13307565659 0898-23317018 传 真: 0898-23317018
海南儋州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