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
新华社济南3月26日电 (记者王阳、吴书光)记者26日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于欢故意伤害案”依法启动审查调查。
近日,媒体报道山东省聊城市于欢故意伤害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第一时间抽调公诉精干力量全面审查案件,将在这一案件二审程序中依法履行出庭和监督职责。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等,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同时,成立由反渎、公诉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等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