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海口市龙华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龙华二局国税通[2017]4066号)公告送达。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我局将依法做出处理。
特此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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