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7日至5月27日实地检查期间,检查组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举报监督电话为010—12317,电子邮箱为hnfpzjzxjc@126.com,各方如有相关线索可及时联系。检查进点时,省级各检查组还将公布进点等相关信息。
本次检查将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审计署检查白沙黎族自治县、临高县2个县,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检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个县,其余15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非集中连片县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检查。各检查组需到镇(乡、农场)、进村、入户,结合当地群众举报反映、纪检部门立案查处等实际情况,实地检查每个市县不少于1个乡镇,抽查农户比例不少于扶贫资金扶助对象的10%。
据了解,此次检查主要检查各市县2015—2016年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中央、省级和市县的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如发现重要违法违规线索,可追溯以前年度并延伸到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我省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研究建立完善财政、扶贫、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扶贫资金的协同监管机制,揭示和反映阻碍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影响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制度性缺陷,因地制宜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保障扶贫攻坚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