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汇安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位于我县英州镇61.4亩土地(土地证号为:陵国用(英)第13384号),存在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等情况,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闲置土地认定的规定,已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本机关依法对上述宗地进行调查,请你方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供以下材料:(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三)其他相关材料;
你单位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逾期不提供材料的,不影响本机关依法对闲置土地进行认定。
特此通知。
联系人:林宏圣 联系电话:15103607658
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