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王其彪、朱富强、羊华英、朱振平、朱照康等5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导致多名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贫困户并违规领取扶贫物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其彪、朱富强、羊华英、朱照康、朱振平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