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纳入今年三亚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充电桩建设采取引入有资质的社会专业机构建设或企业(单位)自建、市财政补贴的模式进行,补贴标准以每个充电桩的额定功率为基数,每千瓦补贴200元。
同时,方案要求,原则上各停车场、小区、宾馆等每个区域只允许一家充电设施企业进行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所建设的快充充电桩必须对社会开放,面向社会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