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海口市交警支队向参会人员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行为以及近期公交、出租、旅游客运车辆在市区乱鸣喇叭的违法现象有所反弹的情况,并向客运企业负责人再次明确了《关于禁止机动车在海口市区鸣喇叭的通告》的范围,如违反将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
据了解,海口交警部门针对海口市区内乱鸣喇叭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在每天的勤务工作中,一方面以市区主要道路和路口为重点,加强对道路的疏导和管控力度,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另一方面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以机动车乱鸣喇叭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对路面交通乱象的整治力度,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畅通、有序。
今天除了约谈公交、出租、旅游车等客运企业,海口交警还在海口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乱鸣喇叭不文明驾驶行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查处乱鸣喇叭违法行为67起,并开展了一场机动车乱鸣喇叭交通违法执法直播宣传活动。
海口市禁鸣区域范围
以海口市白驹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路口、东线高速公路凤翔路匝道口、新大洲大道与凤翔路交叉路口、龙昆南路与城西路交叉路口、城西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海秀西路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往北延伸至海岸线)为分界的连线,与海口市北侧海岸沿线和东侧南渡江沿线(含海甸岛、新埠岛)形成的闭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