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今年5月某日凌晨,冯某驾车至林某家向林某的儿子追债。林某儿子不在家,冯某便从车里取出一把枪支,朝林某家一楼杂物间玻璃窗射击,致两扇玻璃窗破碎。冯某没有持枪证,其持有的枪支经鉴定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改制枪支,具有致伤力,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案发后冯某的亲属与林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林某经济损失5000元,取得林某的谅解。被告人冯某也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