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债权、债务范围:2013年6月6日至2017年12月13日之真实、合法有效业务往来和未确认的债权债务。二、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2017年12月13日—2018年1月24日),工作日10点至16点。三、登记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州国际大酒店9楼。四、申报所需提交资料:1、申报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非本人提交申报文件,还应提交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2、申报债权债务所依据的合同、收据(收条、欠条)、发票、汇款或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3、对申报债权有抵押、担保和连带责任等情况的,还应当书面说明,并提交有关凭据;4、其他必需的资料。五、请各债权人按本公告内容积极申报债权,如因逾期申报或漏报、瞒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本人负责,我司不再承担任何经济和民事法律责任。
联系人:林春来 联系电话:15543100045
公告人:海南吉森鸿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