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海南新时空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地:海口市沿江四东路38号(富怡别墅23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620304558K
法定代表人:同新纪
执行标的:本金人民币572380元及自2000年1月4日起计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举报电话:0898-65379727 联系人:何法官
悬赏期限: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17日
悬赏条件:所提供线索若真实有效,促使被执行人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申请人承诺给予举报人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金额百分之十的奖励,并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予以保密。
悬赏理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金泰物业发展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新时空电子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海南新时空电子有限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出执行悬赏公告。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