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正受理李诚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方国用(2002)第441号]补办宗地档案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八所镇二环南路东侧,土地面积为266.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余桂英,南至张文岩,西至陈国强,北至二环南路东十五巷,坐标为:J1(X113603.428、Y21154.234),J2(X113600.274、Y21165.812),J3(X113580.251、Y21154.491),J4(X113583.738、Y21143.007)。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至我局地籍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补办宗地档案并出具宗地图。
东方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