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鼓励市民参与公益诉讼举报
举报者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
  本报那大4月18日电 (记者易宗平 通讯员何秀玲)如何进一步为公益事业提供法律保障?近段时间,儋州市推出公益诉讼奖励办法:凡是发现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以及国有财产流失等问题和线索,市民都可以进行举报,经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核实后最高可获得1万元奖励。

  据了解,儋州公益诉讼举报线索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奖励:属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内容具体明确;经查证属实后,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诉讼的。该检察院将根据案件性质、监督效果、挽回损失等情况,确定奖励金额。每宗案件奖励金额为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在法律法规授权的前提下,对于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公益诉讼分为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民事公益诉讼范围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

  市民可通过3种途径举报

  采取来信来访方式,到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拨打举报电话0898—23885880进行举报

  登录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hi.jcy.gov.cn/danzhou.html)或关注“儋州检察”微信公众号(danzhoujiancha)进行举报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要闻
   第003版:要闻
   第004版:要闻
   第005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6版:辉煌30年 美好新海南
   第008版:图视
   第009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10版:专题
   第011版:潮起海之南 省外媒体聚焦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年辉煌成就
   第012版:广告
   第013版:中国新闻
   第014版:中国/世界新闻综合
   第015版:本省新闻民生/社会
   第016版:潮起西岸
   第017版:昌江新闻
   第018版:广告
   第019版:文体新闻综合
   第020版:健康周刊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儋州3月优良天数比例达100%
白马井高铁站刷新“颜值”
儋州推介“四乡”文化品牌
今年计划为5000余户家庭改造危房
儋州将开展经典诗词诵读比赛
儋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逾300万元
发动社会力量扫黑除恶
儋州图书馆征集形象标志
今年“科技活动月”大有看头
鼓励市民参与公益诉讼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