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儋州市第一中学子站、东坡学校子站两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监测结果统计,刚过去的3月份该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有效监测天数31天,优良天数占有效监测天数的100%。其中,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优)22天,二级标准(良)9天。
2017年,儋州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圆满完成年度节能减排各项指标。该市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国家海洋督查组移交工单整改工作,共办结177件;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拆除违章建筑15.98万平方米;全面推行“河长制”,对全市23条主要河流进行分级管理,投入3191万元进行南茶河水污染治理,南茶河水质达标率为100%,启动472个自然村污水治理;全年完成造林5688亩,启动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完成退塘还湿250亩,修复被三叶鱼藤危害的红树林199亩。由于生态环保治理成效显著,2017年底儋州市获评“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