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万检民(行)行政违监[2018]46002400002号《检察建议书》及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2016)琼9006刑初314号《刑事判决书》要求,经中共万宁市委〔2018〕3号专题会议纪要批复,现拟对位于万宁市东环安置区,土地证号为万国用(2014)第100010号(土地使用权人林光茂);土地证号为万国用(2013)第100183号(土地使用权人韩学民);土地证号为万国用(2013)第100182号(土地使用权人韩林琳);土地证号为万国用(2013)第100181号(土地使用权人陈明才);土地证号为万国用(2013)第100150号(土地使用权人吴华梅)等5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注销。 如对决定有异议者,请自公告期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请,联系电话62229781,逾期不提出异议,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后注销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证。
特此公告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