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强调,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推脱逃避。确有老人因“穷家难舍、故土难离”而不愿搬离的,子女也应尽力改善其原居住条件、保证居住安全、尽到赡养义务。
《通告》指出,因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根据申请对诉讼费减缓免。特别是针对澄迈县扶贫工作中,赡养人利用贫困户享有政策后,拒绝、拖延、逃避履行赡养义务的,政法部门要对相关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法律援助机构应根据被赡养人的申请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