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蔡兴其违反群众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申报贫困户名单的过程中优亲厚友,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4名亲戚申报为贫困户,并领取扶贫物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故意隐瞒自己家庭的实际收入,弄虚作假申请贫困户,使自己顺利被列为贫困户并骗取扶贫物资,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澄迈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蔡兴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