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清单:
1、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粉煤灰、炉底渣销售业绩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4、提供海南地区自建或租赁粉煤灰贮存罐容量的证明材料;
5、在海南地区具有足够的粉煤灰罐车辆,并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或长期租用合同(加盖单位公章);
咨询电话:韩女士 68681806 13707578468
吴先生 13876312588
海南海电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