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然资告字〔2021〕15号
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东出让2020-1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事项:1、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挂牌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3、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1日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二楼权益和开发岗(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咨询和获取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4、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16:00(北京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7月21日17:00(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5、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6、挂牌时间:2021年7月12日8:30至2021年7月23日9:30(北京时间)。7、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8、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三、宗地开发建设要求:1、根据市工科信局《关于报送东方市东出让2020-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关联条件的复函》,该宗地拟引进项目为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产业,根据省级六类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该地块出让控制标准投资强度为300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为45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为30万元/亩。2、该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工科信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四、其它事项:1、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当场与出让人及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2、该宗地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列入我市今年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目前该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3、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佣金和公证费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4、挂牌的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联系人: 陆先生 熊先生。联系电话:0898-25585295 0898-66243059。地址:东方市二环南路4号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http://lr.hainan.gov.cn/;http://zw.hainan.gov.cn/ggzy/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