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锦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海南宝生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中国石油锦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海南宝生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注销,海南宝生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中国石油锦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依法承继。请被合并公司的相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对是否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提出申请。相关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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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锦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海南宝生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 12 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