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轩花苑”项目原由我司提供土地、海南榕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茂公司)出资合作开发项目。后该项目因合作开发纠纷我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已判决解除我司与榕茂公司合作关系。
近期我司发现有某些公司和个人仍利用该项目在社会上招商合作。为此,我司特声明如下:我司已通过诉讼收回“紫轩花苑”项目建设开发权,其他公司或个人对该项目不再享有任何权益,任何公司和个人无权将该项目对外进行任何形式合作开发或处置。未经我司同意的复工属无效和侵权行为,我司不予认可,敬告社会各界谨防上当受骗!
海口酒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