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量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我司与贵司签订了市环发(办租)[2022-11]号《海口保税区新业楼办公室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自2022年1月至今的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贵司尚未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经我司多次催缴,至今仍未缴付,贵司已构成严重违约。
根据租赁合同第七条7-4的约定:未经我司同意,贵司超过20日未支付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时,我司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和收回办公室,并且不退还租赁保证金,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贵司自行承担。因此,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我司与贵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解除,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贵司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5日内与我司联系并向我司支付拖欠的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等所有费用,并自行搬出办公室内所有留置物品,配合我司收回办公室。若贵司逾期未搬出,则我司将办公室内留置物品视为废弃物,开锁清空留置物并收回办公室。特此公告,并视为送达。
海口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

